美国一项最新回顾性队列研究显示,尽管二甲双胍被多项糖尿病指南广泛推荐作为一线治疗选择,但仅58%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起始口服降糖药物治疗时选择了二甲双胍。
研究者医院的SethABerkowitz、哈佛医学院的NiteeshKChoudhry及其同事对年7月~年6月间新处方应用二甲双胍、磺脲类药物、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及DPP-4抑制剂四种口服降糖药物中其中一种药物并在90天内处方加用了第二种药物的例患者之数据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研究的主要终点是加用第2种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所需的时间以及低血糖、其他糖尿病相关的急诊就诊及心血管事件发生率。
结果显示,仅例(57.8%)患者起始治疗时选择了二甲双胍。起始治疗采用磺脲类药物、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及DPP-4抑制剂的患者分别占23%、6.1%和13.1%。与选择磺脲类药物、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及DPP-4抑制剂行起始治疗者相比,采用二甲双胍起始治疗的患者更少需要加用其他口服药或胰岛素进行强化治疗(需要加用第二种口服药物行强化治疗的患者比例:24.5%vs.37.1%vs.39.6%vs.36.2%)。此外,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与其他药物相比,采用以二甲双胍为基础的强化治疗的低血糖及其他不良临床事件发生率有显著差异。多因素校正模型显示,与二甲双胍相比,选择应用磺脲类药物、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及DPP-4抑制剂行起始治疗的患者需要接受强化治疗的可能性分别增加了68%、61%和62%,且并未给患者带来更大的临床获益。其中,尤其是磺脲类药物还可显著增加不良心血管事件及低血糖的发生风险。
其实,是否将二甲双胍作为起始治疗选择一直存在争议,EASD年会上还专门对此进行了讨论。综合现有证据来看,对不存在禁忌证的患者而言,二甲双胍是糖尿病起始治疗的正确选择。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的JodiBSegal及NisaMMaruther评论认为,对无禁忌证的患者,确实应选择二甲双胍作为一线治疗。至于“仅将加用另一种药物视为强化治疗,而未将原用药物剂量增加也视为强化治疗”的做法是否正确,目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此外,在二甲双胍控制不佳时,到底应该选择哪种药物进行二线治疗也仍有待确定,GRADE(GlycemiaReductionApproachesinDiabetes:AComparativeEffectivenessStudy)研究则降为我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JAMAInternMed.PublishedonlineOctober27,.
(来源:《国际糖尿病》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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